1、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① 帮扶范围及条件:本市持二代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00元);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有劳动意愿且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② 内容: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并结合其他扶贫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③ 步骤:由乡镇(街道)、村(居)委开展调查摸底收集,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形成初选对象,报县级残联确定并组织培训。
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① 帮扶范围及条件:本市持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② 内容:帮助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残疾人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水平,切实提高自我技能水平掌握一技之长,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发放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介绍推荐或鼓励自谋职业。
③ 步骤:由乡镇(街道)、村(居)委开展调查摸底收集,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形成初选对象,报县级残联确定,并由市或县区残联统一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