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bet365官方网站是多少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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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开展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钦政办电〔2017〕150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10日 |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市青年水闸东干渠和西干渠(包括尖山干渠、康熙岭干渠)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和任务
切实解决东、西干渠沿线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把东、西干渠建成城区水清景美的生态文明示范带,实现东、西干渠管理常态化、整治彻底化、环境生态化的目标。
整治任务主要实施“清、拆、截、美”四大工程:
(一)清淤工程
彻底清理渠道的水体污染源,清理渠道淤泥,清理渠道水体垃圾及漂浮杂物,实现水通面净。
(二)拆违工程
对东、西干渠城区段(东干渠渠首闸至金海湾东大街、西干渠渠首闸至巫屋闸、尖山干渠巫屋闸至菠萝桥和康熙岭干渠巫屋闸至钦州学院旧址)沿线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拆除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清理擅自占用渠道顶乱搭乱建的棚屋、排污管、围墙等建(构)筑物,清理关闭东、西干渠沿线排污入渠的养殖场,消除渠道养殖污染源,恢复渠道清洁环境。
(三)截污工程
查处、整顿东、西干渠非法排污企业,包括东干渠旁江瓦窑村塑料厂内猪皮加工场、白马汽车城洗车场等非法排污企业,整改西干渠(尖山干渠)旁的卓达市场、南珠市场、新兴市场、富鹏市场、北宫市场等市场宰杀鸡鸭污水,消除渠道污染源。实施东、西干渠沿线的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污水统一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实现雨污分流。
(四)美化工程
拆除东、西干渠沿线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后,根据《钦州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东、西干渠渠顶两侧实施建筑红线退后管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退后不少于6米。
按照建设海绵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充分利用渠道工程的自然条件和水资源,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渠道两侧绿化美化,沿线设置垃圾回收点,配套生态景观改造,通过水生植物过滤、吸收水体污染物净化水质,逐步把穿城水渠建成生态绿化的景观工程,提高城市品位。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东、西干渠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从2017年12月起,至2018年12月结束,为期13个月。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在钦州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发布整治任务,在东、西干渠城区段张贴整治通告,让周边居民群众了解、支持和配合综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
组织实施阶段分别开展集中整治、深化整治、美化提升3项重点工作。
1. 集中整治(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10日完成)。联合开展东、西干渠集中整治,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基本完成渠道清淤、渠顶和渠内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清理占用渠道土地活动,取缔渠道沿线污水直排口,基本实现渠道水流畅通,水面干净,岸坡无垃圾。
2. 深化整治(2018年2月10日-2018年6月30日完成)。完成东干渠沿线非法排污整治和污水截流,拆除渠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完成西干渠沿线非法排污整治和污水截流,拆除渠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消除渠道污染源,恢复干渠功能,保持渠道水面干净、水质良好。
3. 美化提升(2018年2月10日-2018年8月31日完成)。2018年2月底前完成东、西干渠两侧控制线范围绿化美化工程规划;2018年3月至6月底前,实施东干渠沿线绿化美化工程;2018年7月至8月底前,实施西干渠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形成水清岸绿的景观。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落实巩固措施,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总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整治活动。钦南区、钦北区及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工作组要根据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城区及市相关单位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要求,围绕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东、西干渠的日常保洁、卫生监管,负责渠道周边和水面垃圾清除,严厉打击垃圾乱扔乱堆行为。加强对东、西干渠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非法排污入渠的行为,确保东、西干渠水质不受污染。
(三)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在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活动中,钦南区、钦北区及各有关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决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不以权谋私、不走过场,做到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
(四)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经费。整治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和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市发改委要把东、西干渠综合整治项目列入申报2018年、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市财政局要把东、西干渠综合整治项目纳入2018年政府新增债券解决部分经费;环保、住建、水利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五)进一步理顺东、西干渠管理体制。东、西干渠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完成后,后续管理工作整体移交市青年水闸水电管理处管理。市青年水闸水电管理处要加强调研,研究制定东、西干渠日常管理、巡查检查制度及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工程管理责任人,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做好渠道工程及渠系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完成。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建立月整治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向工作指挥部领导成员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并抄送各成员单位。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月开展1次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进度快、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整治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2. 钦州市青年水闸东干渠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表
3. 钦州市青年水闸西干渠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