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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bet365官方网站是多少办公室成文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钦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钦政办〔2017〕16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3日
bet365官方网站是多少办公室关于印发
钦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政办〔2017〕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bet365官方网站是多少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钦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57号),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将我市生态保护补偿与西部大开发、环北部湾经济区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资源集约与绿色生态相结合,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钦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将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有机结合,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其转型绿色发展,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成效。

  三、主要目标

  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保护和利用好自然生态资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基本实现森林、湿地、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生态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四、分领域重点任务

  (一)森林。结合全市国土空间功能布局和生态目标要求,进一步修编我市公益林区划规划,增强公益林区划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建立市、县区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依法界定公益林的基础上,根据公益林状况、受益对象研究制定分类和分级补偿标准,充分体现优质高价、劣质低价的补偿和谁受益谁补偿原则;严格实施分类补偿;建立健全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推进管护成效评价,完善分级管护制度;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探索推进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作,配合自治区林业厅要求实施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政策,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补助奖励资金;争取国家、自治区层面将我市天然林全部纳入公益林规划建设和保护范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湿地。科学区划湿地,研究启动退耕还湿工作,争取自治区在我市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点范围。加大沿河、沿湖、采矿沉陷区的湿地恢复治理和崩岸治理力度,开展钦江、茅岭江、大风江等重要入海河流治理,探索率先在国家重要湿地、自治区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推动建立市、县区两级政府湿地生态补偿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管理体系。重点做好沿海红树林湿地和沿江、水源地湿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湿地的违法行为,争取提高红树林生态补偿标准;配合开展茅尾海国家级海洋公园和坚心围红树林生态公园建设,推动重要海洋湿地特别是红树林湿地自然生态系统恢复。(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局)

  (三)海洋。继续完善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助政策,提高转产转业补助标准。继续执行海洋伏季休渔渔民低保制度。健全增殖放流和生态损害渔业补偿机制。研究建立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局)

  (四)水流。按照自治区部署,在江河源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大江大河重要蓄滞洪区以及具有重要饮用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库,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有序推进现有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研究在钦江干流以及重要支流开展市内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力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市政管理局)

  (五)耕地。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落实自治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对在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的农民给予资金补助。进一步落实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政策。探索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改良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贴。努力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规模,争取国家层面同意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中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调出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外25度以上实际陡坡耕地、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梯田梯地、易地扶贫搬迁、库区移民搬迁后腾退的非基本农田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纳入国家、自治区退耕还林补助范围。落实国家、自治区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

  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六)加大生态保护补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逐步加大对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以及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对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予以倾斜。加大对市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央、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支持相关收入用于开展相关领域生态保护补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海洋局,市地税局)

  (七)加强重点生态区域补偿。积极推进我市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统筹各类补偿资金,探索综合性补偿办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蓄滞行洪区、重要水源地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偿政策支持。将市内重要生态屏障作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的重点区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八)推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开展推动钦江、茅岭江、大风江等跨县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积极探讨建立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县区与保护生态县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关系。鼓励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受各种污染危害或威胁严重的地区探索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

  (九)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研究,探索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统一采集与发布、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和权责明确的产权体系。积极培育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机构,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我市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服务价值等专项课题研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分级责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海洋局)

  (十)创新政策协同机制。探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政策方案、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稳妥有序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制定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指南和技术规范,形成损害生态者赔偿的运行机制。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探索研究我市各级自然保护区内部原有人工林、用材林补偿,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确保保护者通过生态产品的交易获得收益。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权,探索市内流域上下游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用水户之间等水权交易方式,完善水权交易平台。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排污权交易,加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紧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主动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定我市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方案。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完善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一)实现生态保护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向我市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加大对我市的投入力度,扩大实施范围。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对在贫困地区新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十二)推进政策法规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法律法规。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我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和法制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海洋局,市地税局)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局际协调机制,成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调工作小组,加强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解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各项任务的统筹推进和落实。各县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把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补偿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制度。加强试点情况分析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十四)狠抓督促落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最新政策动向,争取政策资金向我市倾斜。继续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各类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建设,着力在市内各有关领域有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探索。各县区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适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审计和监察。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行动和结果要同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有机结合。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落实不力的,启动追责机制。

  (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在制定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政策时要充分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生态补偿工作效果。

  

    附件:钦州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钦州市生态保护

补偿机制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成立钦州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重要政策文件。

  组 长:李从佳 副市长

  副组长: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德松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周培针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武坤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李知仲 市西部办副主任

  成 员:裴 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燕海 市水利局副局长

  冯 阐 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耀彬 市林业局副局长

  彭定兵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珊玫 市统计局副局长

  马 彪 市海洋局总工程师

  曾春燕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岩松 市法制办副主任

  周志东 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秦达光 市物价局副局长

  高小健 市国税局副局长

  蒋伟春 市地税局副局长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分领域工作任务。各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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